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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污染源巡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污染源巡查工作的通知
(筑两湖一库发〔2012〕13号)


综合执法处、红枫湖管理处、百花湖管理处、阿哈水库管理处:

  汛期即将到来,气温不断上升,两湖一库受到的各种污染将会加剧,为保障市民饮水安全,现就汛期执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巡查工作。各处要严格执行《两湖一库污染源巡查制度》(筑两湖一库发〔2011〕7号)的规定,结合省环保厅《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巡查执法力度,严厉处罚非法排污行为。

  二、重视对度假村、培训中心、沿湖“农家乐”的排污情况检查。随着气温不断上升,到两湖一库周边度假村、培训中心、沿湖“农家乐”游玩人员不断增加,各处注意检查上述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对可能向水体排污的单位要重点监控。

  三、认真组织好下雨天的检查工作。各处要针对所巡查企业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逢雨必查的制度。认真组织好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打击企业利用雨天偷排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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