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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稳步扩大社工服务领域。稳步扩大社工服务领域和规模,把职工维权、劳动调解、信访维稳、临终关怀等领域正式纳入社工服务范围,同时引导社工服务向基层社区、学校、医院全面扩展,抓紧做好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广的工作,争取尽早在全市范围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切实加强社工队伍建设。选拔培养大量优秀社工人才,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满足日益增长的专业社工服务需求。不断健全制度政策体系。认真探索具有鲜明东莞特色的社会工作模式,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出台一系列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社会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操作依据。着力强化社工机构建设。按照“立足现实,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培育扶持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指导、监督其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社工机构。引导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建设成为“联合社工,发展专业,服务东莞”的专业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和功效。全力提升社工服务绩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介入社会问题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完善社会政策、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专业作用。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工、志愿者(义工)联动机制,完善“社工引领志愿者开展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运行机制,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规范服务手段、服务模式,努力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七、加快建设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努力构建“优待优惠原则得以充分体现、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探索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2011年,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2015年,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切实做好双拥工作。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力度,培养树立双拥典型,强化全民国防观念。2011年,各镇街主要公共场所100%建立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营造拥军爱民浓厚氛围;拓展双拥共建新领域,深入发动非公组织积极支持部队建设,解决官兵后顾之忧和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树立宣传1至2名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拥军典型,以典型推进我市社会化拥军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拥军体系;加强法规机制建设,改革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方式,加快建立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政策性安置模式,出台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的具体操作办法。完善《东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条例》、《东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东莞驻军拥政爱民规定》等政策文件,推进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改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各类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制度,进一步提升广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制定科学的平均生活水平量化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建立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管理机制,制定修缮资金补助方案,鼓励各镇街加大保护管理力度,改善凭吊环境;制定《东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全面推进依法优抚;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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