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府办〔2011〕1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进程中的作用,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抓住履行部省协议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机遇,全力组织实施《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市社会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臻完善。修改完善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低保分类施保办法以及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一系列低保制度,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村民每人每月300元,居民每人每月320元,逐步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440元,增幅近42%。逐步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40元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和完善《东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入推进各项救灾减灾工作,救灾减灾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二是社会福利事业有新发展。提高孤儿供养标准,积极筹划扩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成省一级敬老院25间,省二级敬老院6间。新建和改建老年人活动中心124个,发放敬老免费乘车卡,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出台《东莞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方案》,着力提高老年人服务水平。成立市慈善会,扎实开展各项慈善募捐与慈善救助活动,市民慈善意识、参与慈善程度逐年提升。累计发行福利彩票43.86亿元,筹得公益金13.62亿元,其中市留成5亿元,兴建和资助各类福利项目194个,为全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不断推进。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工程,依法完成了第四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积极创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全市210个社区被评为“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获评率达86%,有力推动了全市社区建设全面发展。
四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投入拥军资金6亿多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200多个,安置驻军随军家属就业475名,安排部队子女入学370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先后执行3次国家、省提标和4次市自然增长机制提标,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处于全省较高水平。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2732人,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9328万元,城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安置率年年实现100%。先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