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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意见》的通知


  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推动全面发展。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以提高能力为目的,注重素质的培养。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业镇发展的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注重实效,保证培训质量。坚持“从严治学、加强管理、跟踪效果”的方式。根据企业和培训对象需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规划,优化师资队伍,精选培训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实现培训由知识型向能力型、普及型向提高型、系统型向创新型的转变,保证培训质量。

  (三)灵活多样,不断创新提高。顺应教育培训法制化、国际化发展趋势,转变观念,确立先进的培训理念,探索和创新培训的体制、机制、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教学方法上,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在培训方式上,采取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在线学习与面授辅导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多方协作开展培训。

  三、培训范围、对象、重点和目标

  培训范围和对象:全市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培训重点是曾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含荣誉称号)以及在出口、纳税等方面受市委市政府年度表彰的民营企业、市“50强”民营企业、上市民营企业后备资源库中的企业、高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储备库中的企业、获“东莞市民营企业办事优先卡”的企业、获得国家及省有关品牌和商标的企业(包括“省百强民营企业”、“省先进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百强”、“高新技术企业”、“省市民营科技企业”、“省市农业龙头企业”、“省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等)。

  目标:使培训重点对象的高层决策者,通过EMBA、MBA或相应的高级工商管理知识培训,对100名民营企业家、100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0000名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培训,帮助其实现企业管理规范化、战略决策科学化、企业发展健康化。

  四、培训层次及内容

  (一)对民营经济管理部门人员的培训。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推动全市民营企业开拓创新、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必须从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行政管理部门干部培训的重要性,加强政策理论、工商管理知识、财政、法律、外向型经济等方面知识培训,提高其政策、领导、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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