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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执法监察力度得到加强。我市土地执法监察实现了“一个突破、两个加强、三个转变”:一个“突破”,就是突破传统的执法思路,实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走综合治理的路子。两个“加强”,就是加强执法队伍和制度的建设。三个“转变”,就是执法队伍由国土部门孤军作战转变为由国土、司法、交通、监察等多个部门联合作战;执法监察对象由一般用地者向基层政府转变;执法监察重点由一般用地区向园区重点防范转变。
  二、“十二五”国土资源规划实现的有利条件分析
  上级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高度重视,为落实“十二五”规划提供了基本保障。“十一五”以来,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保障发展、保护资源”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法规政策和意见措施,为管好用好国土资源指引了方向,也为落实国土资源规划提供了基本保障。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3]目标的实现,为落实“十二五”规划提供了有力支撑。自1999年国家颁布新的《土地管理法》起,经过十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于2010年基本实现了现代化目标,使国土资源管理模式实现了五大转变: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由四级分散向统筹管控转变;由行政审批向市场配置转变;由简单粗糙向高效精细转变;由粗放浪费向节约集约转变。相应的国土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手段更加先进、人才队伍更加强大、成效更加彰显,进而为落实“十二五”规划奠定了扎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形成的科学管理经验,为落实“十二五”规划提供了有效办法。一是在用地布局上实施“三进”。注重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坚持“城镇进圈、工业进园、民宅进区”的用地原则,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指标体系,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在用地方针上注重“三量”。即“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严控总量,就是控制建设规模无度扩张,死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决守住1103.48平方公里生态绿线。盘活存量,重点是深入推进闲置地处置,开展旧城改造和“退二进三”,通过资源整合和腾挪拓展,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质量,就是研究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促使建设用地搞二、三次利用和复合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三是在政府管理上强调“三统”。即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筹用地指标。借鉴加拿大的土地利用规划经验,以保障全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为目标,制定我市土地规划修编新的技术路线,切实做到“四个落实”:落实两保统一,通过规划的硬性“空间管制”,落实控制性指标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和腾挪,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减轻资源保护压力,使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有机统一。落实双线管制,把基本农田划定和1103.48平方公里生态绿线的划定相结合,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绿地保护的双线管制。落实三规衔接,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密切衔接,要求各镇街将“十二五”期间省、市、镇重点项目用地意向落实到规划图上。落实四整四聚,实行用地整合和集聚,即整合城镇用地,城镇建设向市区和中心镇集聚;整合工业用地,工业建设向园区集聚;整合农村住宅用地,民宅建设向中心区集聚;整合零散耕地,耕地保护向规模经营集聚。
  三、“十二五”国土资源规划实现的主要障碍分析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持续旺盛。“十一五”以来,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土地资源的依赖程度始终未有明显的降低,截至2010年底,土地开发强度超过了43%,接近50%的极限线。“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加速,如果发展的集约化程度不能得到有效提升,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将继续保持旺盛态势,由此对落实“十二五”规划形成沉重的压力。
  基层违法用地行为难以遏制。“十一五”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全市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规模和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基层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却始终难以得到有效遏制。随着违法违规用地总量的减少,这一类型的违法违规用地将更加突出,并由此形成阻碍“十二五”规划落实的主要障碍。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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