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合理的差异化停车收费体制,统一停车管理部门,逐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停车收费体制,提高路外公共停车场使用效率。
加强停车场建设投融资政策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推动停车发展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鼓励建设多样化立体停车设施。
(十一)慢行系统
1.大力发展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加快推进市级绿道的规划建设工作,搭建我市绿道系统框架,建设城市绿道718公里,投资13.3亿元;各镇街根据规模目标开展社区绿道规划设计工作,建设社区绿道1257公里,投资15.1亿元。“十二五”末,绿道总长达到2200公里。
加快完善绿道配套设施、加强绿道管理,形成结构合理、衔接有序、配套完善的绿道网络体系;设置交通换乘点,试点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实现绿道与城市公共交通有机接驳。
2.加快推进自行车专用车道建设。积极推进自行车专用车道建设,城区新建自行车专用车道10条,总长度35.24公里,形成自行车专用车道网络。落实自行车交通管理职能部门,积极制定、颁布保障自行车交通行驶秩序及安全的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制定自行车交通系统设计准则,明确自行车专用车道、自行车停车场、自行车租赁系统等的设计准则,并对自行车交通系统的标志标识做统一规定。加强交通执法,保障自行车通行权利,禁止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行驶。积极宣传、引导市民使用自行车出行,加强自行车出行安全教育。
3.加大步行设施投入力度。合理分配路权,改善人车矛盾;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建设,在快速路、主干路设置过街天桥,保障行人安全。结合地铁车站设置地下行人过街设施,在地王广场、世博广场和鸿福路-莞太路交叉口建设地下人行过街隧道。关注弱势群体,推进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盲道的建设和改造;针对人流密集的商业地区,积极开展步行街区规划研究,力争建成2~3处步行交通示范区。
(十二)区域交通一体化
继续积极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穗莞深城际线、莞惠城际线建设,并积极规划落实佛莞城际线通道,同时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与周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合理衔接,继续推广市际公交线路的实施,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的区域客运交通网络,实现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机场、广州南站、深圳北站等区域交通枢纽的快速联系,并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
继续加大区域高速公路网和市际联网路的建设,构建以高快速路为主骨架的同城化道路网络,并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
在《框架协议》指导下,加强深莞惠交通运输协作,缓和交通运输压力,建设绿色运输通道。积极推进三市港口、空港在客流、货源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构建空港服务网络,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港口功能,提升港口地位。
(十三)交通信息化
1.加快公交信息化建设。加大公交智能化、信息化投入,稳妥推进全市公交IC卡平台、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公交监控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并结合珠三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珠三角公交“一卡通”系统建设。通过软件、硬件的有机结合,提升公交分担率,全面提高公交营运水平和管理水平。
2.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加强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行业、区域和面向物流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物流信息交换和共享。启动“物联网”的前瞻性研究工作,率先发展“物联网”。
3.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在既有交通运输监控平台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并开展相关研究,提出适合我市的综合交通运输平台构架方案,逐步融合公共交通、物流、城市交通管理等各信息平台,逐步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交通体制改革
借鉴相关省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加强内部运行机制的优化和整合,加强市交通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交警支队、公路局、轨道办、虎门港、路桥总公司、轨道公司、各公交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协作,努力构建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综合交通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交通管理一体化。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
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功能,拓宽交通建设投融资渠道,向民间资本和外资开放部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分类投资管理政策,加大对纯公益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准公益项目的前期引导与投入,逐步增强市场无形之手的力度;对于适宜高度市场化的项目,则应在做好规划布局与市场力量协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三)鼓励使用先进技术
积极鼓励先进交通技术的推广与使用,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手段,加快交通运输设施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高综合交通运输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实现低碳、节能、环保,提升交通发展水平。
(四)加强规划科学决策
明确交通规划体系框架及编制流程,有计划地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各片区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不同层次衔接、不同类别协调、不同片区配合的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交通规划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和落实监督机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建设,定期评估检查规划实施情况。通过建设反馈,逐步修正建设计划,及时进行规划更新,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在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各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各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公交专项规划、停车专项规划、轨道交通沿线客运交通系统整合规划,建立全市交通需求预测模型,制定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ITS)建设计划等,为交通建设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七、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相容性和协调性分析
《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我市各专项规划为基础,以提高综合交通运输效率,改善综合交通运输环境为目标,所提出的近期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各类相关规划和专项规划都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