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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港口及水运

  1.继续推进港口建设。新建码头13个,新增泊位26个,新增通过能力3751.8万吨,集装箱10万TEU。建成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玖龙散杂货码头工程和海昌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建成沙田港区7号、8号泊位工程以及公共客运邮轮码头项目;建成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联兴公用码头工程、阳鸿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沙田港区油气化工码头工程等。

  2.加强航道建设。加强“一纵三横五河口”的建设管理,重点建设东莞水道、倒运海水道以及东江北干流河口区、倒运海水道河口区和东莞水道河口区,形成以千吨级及以上航道为骨干的纵横交错、内低外高、分层推进、江海直达的航道网。

  根据虎门港发展需求,在规划期内,推动珠江主航道坭洲段改线工程,减少主航道弯曲,提高虎门港岸线利用率;完善淡水河航道工程建设,满足淡水河两侧码头运营需要;完善虎门港锚地规划工作,并启动虎门港首期锚地工程。

  3.改善虎门港通航环境。加强虎门港水域船舶航行基础性保障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改善虎门港水域通航环境。重点建设以下项目:积极推进立沙岛、西大坦、新沙南三大作业区码头前沿水域的整合,以适应作业区大型船舶的进靠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东莞水道、倒运海两大河口通航环境,对水道进行统一规划,清除存在的浅滩;科学设置、调整航标,为船舶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保障船舶的通行顺畅,降低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协调桥梁建设与航道建设,防止因桥梁建设而导致航道资源的损害。

  4.促进码头建设发展。大力发展集装箱码头、石化码头、散杂货码头和滚装码头等专业化码头,为降低物流成本、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适度重型化提供有力支持;适时推进港口休闲产业发展,在加快威远岛及沙田港区公共客运、邮轮、游艇码头的规划和建设,发展虎门港水上观光旅游以及水上交通服务。

  5.完善疏港道路建设。继续完善各港区内部以及疏港道路的建设,重点加强西大坦片区、立沙岛片区、麻涌新沙南片区内配套道路和对外集散道路建设,连通港区和高快速路以及市域干线道路。

  6.积极优化运力结构,鼓励航线开拓。积极调整运力结构,提升运力规模,重点发展沿海大型散货、集装箱运输船舶,根据虎门港发展石化工业的需要适度发展一批石油、液化气、化学品等专业运输船舶,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对原料能源的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市拥有运输船舶达到350艘,运力规模增加40万吨,达到90万吨以上。

  积极鼓励我市航运企业开辟新航线,重点发展国内沿海运输和华南至台湾、日本、东南亚等近洋运输,使海上运输成为我市航运业新的增长点和继续发展壮大的方向。

  (四)航空

  依托高速公路、城际轨道交通等区域设施,加强我市与广州、深圳、香港以及惠州机场的交通联系。继续完善城市候机楼布局,增加机场专线和直达快线;依托穗莞深城际线,在主要枢纽站增加城市候机楼功能,进一步加强东莞与深圳机场之间的快速客运交通联系。

  充分利用100公里圈内其他机场,加大无跑道机场的开发,开展更广泛的货物航空业务,保证高价值物流运输的时效性。结合现有货运站布局增设航空货运站、集货点或快件中心。

  综合考虑工业、农业、林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城市监测、教育训练、文化体育以及旅游、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通用航空需求,加快通用航空的规划和建设,建立以直升机场为中心、停机坪为节点的直升机场运营网络。

  (五)管道

  积极发展管道运输,在沙田港区立沙岛,重点加强通往惠州大亚湾的管道建设,适时建设通向广州白云机场和深圳机场的输油管道,完善珠三角成品油运输管网;积极协助推进西气东输二线东莞段工程、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东莞段以及东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工作,不断拓宽我市天然气供应渠道,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六)综合客运枢纽

  1.积极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强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公路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的一体化衔接,建设内外衔接、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东莞站、虎门火车站、东莞东站、东莞望洪站和东莞市汽车客运站5座综合客运枢纽。

  2.继续加快公路客运场站建设。结合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新建东莞市汽车客运西站,扩建东莞市汽车客运站(汽车总站),迁建东莞市石龙汽车客运站和东莞市常平汽车客运站。

  继续完善各镇街公路客运站布局和功能定位调整,新建东莞市企石汽车客运站,迁建东莞厚街汽车客运站、东莞市横沥汽车客运站和东莞市虎门汽车客运站。

  3.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结合旅游资源分布,在火车站、汽车站及星级宾馆附近建立游客咨询中心和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方便游客出行,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七)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1.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继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莞站-虎门火车站)的建设,并尽快完成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上报审批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1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和2号线三期。

  2.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走廊及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在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建设的同时,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场站以及远景预留走廊的规划控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划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保护地界。

  3.适时开展各片区轨道交通客运系统规划项目。在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同时,同步开展各片区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系统规划项目,明确各片区基于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路的客运交通系统布局方案。

  4.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以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走廊为核心,加强客运交通系统整合,加强站点周边配套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和控制,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小汽车、公交车、非机动车、公路、铁路等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合理衔接,逐步建立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客运交通体系。

  5.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继续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整合,依托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进行高强度、高密度的开发,并以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站为核心建成一批高开发强度、多功能复合的城市综合体,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并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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