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府〔201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其中,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经评议考核,成绩优秀。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现决定授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15个单位“201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