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工作(6分)。按照《
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要求,报备文件送审及时、格式符合要求,按时反馈对拟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监督情况(35分)
(一)依法履行职责(5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行政管理职责;按照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方案和要求,全面实施和规范下放权限,在委托范围、区域、期限内实施委托执法事项,对具体承办机构进行指导、协调、监管;依法行使省人民政府赋予特大镇人民政府的部分县级行政管理职权。
(二)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3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领证、清理注销、持证执法制度并予以实施,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实施有效管理。
(三)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5分)。执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合理、执法主体适格、执法程序完备、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归档规范。
(四)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4分)。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对实施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的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办理行政执法信访和投诉(4分)。积极办理因行使相关行政管理权力而引起的执法投诉、信访答复等事务。
(六)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予以实施(4分)。对镇街承办简政强镇改革下放事权的分局、工作机构开展执法评议并对执法过错责任予以追究。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情况(18分)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5分)。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履行答复、配合案件调查核实工作,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5分)。行政应诉按时提交证据、答辩状,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三)败诉案件报送备案(3分)。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后,负责行政应诉的机构、人员应当按《东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及时报送备案,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意见和善后措施。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5分)。推进信访工作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对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