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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东莞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为规范开展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到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11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新增违法用地情况,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镇街(管委会)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工作依据

  2011年度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为工作依据,参照《工作规范》的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工作分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1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各镇街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全面检查各镇街内、外业调查测量结果,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各镇街卫片执法领导小组按照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镇街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方案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准备阶段。2月7日至2月29日,各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市局下发的2011年度卫片资料完成自查分析,对照部、省政策要求,建立“一地一册”档案,做到资料完整、定性准确。其中合法用地要准备相关批准文件,确保资料齐全;违法用地要求建立查处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时限。各分局应于2月29日前核查有关数据并报市国土资源局,纸质报表由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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