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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是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治和检疫监督体系,加快建设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能力,确保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要求。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大防疫、冬季禽流感集中免疫行动和日常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免疫措施。健全以检促免、以监促免制度建设,强化检疫监测和飞行检查,推进检疫申报点建设。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场、家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及设施完善,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各镇街牲畜定点屠宰场的动物卫生视频监控系统。注重动物疫病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防疫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红火蚁、香蕉黄叶病等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继续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指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按要求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大蔬菜实时联机检测力度,力争到“十二五”中后期实现蔬菜产品100%联机检测监控。引导有条件镇街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开展农产品药物残留定量检测。加强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逐步实现主要食用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

  四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田间、场院农机违法违章操作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打造“平安农机”,确保我市农机安全“零事故”。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示范村建设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再创建30个市级农机安全示范村。

  (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市、镇、企业(中介)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和构建农技人员直接到企业农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每年筛选确定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建立一批科技入户点。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建立一批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优良新品种、新技术区域性和适应性试验,大力引进农业高新适用技术,推广优新品种,力争主要农作物良种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良种化。

  二是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发挥市级农业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健全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围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挂钩,重点支持生物繁育种、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微生物制剂等项目以及优质新品种、高效安全生产新技术研究,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培育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

  三是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发挥科技人才对发展都市农业的支撑作用,加大引进和培养农业高层次人才力度。结合我市农村发展实际,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加强对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技能培训,普及农业科技、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和政策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吸纳、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大力培育新型农民。结合农村干部换届选举,对基层新任农业干部和农业工作者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培养现代型农业干部。根据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在岗农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四是构建农业信息体系。开发和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建立以农业市场信息、科技服务为主要功能,以农业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开发、发布等服务为重点,以体系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敏为主要特征的农业信息体系,大力普及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精准化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原有的农业数据资料,建立农业生产管理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

  (九)推动生产跨区域发展,稳定大宗农产品供给

  一是实施农业领域“总部经济”战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异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将本地及异地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实现市场与技术在内、生产在外的跨区域产业化经营。

  二是推进主要农产品产销联建。重点鼓励建立以东莞为销售市场的蔬菜、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种养基地,保障食用农产品有效供给。生猪方面,在维持生猪供莞基地年供应能力800万头基础上,逐步完善生猪定点供莞基地动态管理,确保全面实现生猪采购来源基地化。完善供莞生猪电子标识信息化管理,加强产销两地监管部门协作,继续推行生猪产销联检制度,共同确保供莞生猪质量安全。蔬菜方面,落实蔬菜产销合作衔接,引导基地与我市农批市场、流通大户及配送公司等签订购销协议,构建产销双方紧密协作关系,建成市内外蔬菜生产基地21万亩,供应蔬菜能力达105万吨,约占全市蔬菜年消费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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