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依托专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力量,联合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采取“母基金+子基金”和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发展科技企业。招聘国内优秀风投团队负责基金运营。重点与各大创新平台、科技园区和专业镇等科技载体联合共设子基金,强化入孵入园项目的融资支持,解决项目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实现金融资本与土地资本、产业资本的有效结合。
2、组建国资性质的种子项目投资基金。由政府出资设立种子项目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重点满足科技孵化器的优秀在孵初创企业和创新科研团队启动资金问题,进一步弥补市场失灵。重点完善初创项目评估办法、投资团队的激励机制、尽职免责等机制建设。
3、加快推动科技企业上市。借助专家力量,重点做好已上报材料和正在辅导的上市后备科技企业的上市指导和政策支持工作。加大投入支持科技创业投资研究院发展,壮大辅导科技企业上市的工作力量。充分利用企业资本上市绿色通道作用,推动更多的优质科技企业通过资本上市发展壮大。
4、加快推出科技金融产品。积极探索科技企业的多种融资模式,制定鼓励金融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重点推进科技保险、科技担保、专利权质押贷款、银行跟贷等新型产品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5、加快出台科技金融专门政策。制定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强化金融与科技、产业资本的结合;出台东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的若干规定等政策,规范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的行为准则;出台东莞市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的资助计划、东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金融结合的良好环境。
(五)实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加快完善创新人才支持政策,建设各类科技人才创新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高层次科技人才。(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科协、松山湖管委会及各镇街配合)
1、加快完善引才用才的激励政策。大力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充分发挥10亿元人才东莞战略专项资金作用,加快推进“人才东莞”战略十大工程,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细化《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修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构建柔性引才政策体系,确保“人才东莞”战略的有效实施。
2、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围绕高端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LED、电动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科研水平,为产业转型所需的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探索灵活引进使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新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以长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加大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力度,完善资助培养办法,提升人才培养效果。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开发,继续做好莞籍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资助工作,探索选派人才外出深造培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举办一批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内容的高级研修班,培养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3、加速搭建人才集聚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团队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人才团队的创新创业提供周全的创业服务,加快人才团队项目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中国东莞留学人员创业园规划建设,努力把创业园建设成为集研发、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新技术创新基地。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力争新增、新建一批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力推进博士后科研项目合作。大力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推动院士专家团队与我市企业建立常态化的合作关系。探索建立东莞研究生院,依托高校教学资源,面向我市高新企业开展高层次学历教育和针对高新科技项目产学研的专题培训。发展新型科技社团,提升现有科技社团的自主发展能力,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重点培育一批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骨干学会。
(六)实施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
按照《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积极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共同负责,市财政局、各镇街配合)
1、大力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贯彻落实《东莞市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发展。推进省市共建战略新兴产业物联网基地建设,加快新一代通信、云计算等产业省市共建步伐;加快东莞市(松山湖)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一代通信)产业基地等5个市级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进一步加速产业集聚。加强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技术攻关,重点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的用地、资金等问题,扶持企业做优做强。
2、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整车为龙头、核心产业链为支柱、公共创新平台为支撑,推进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以电动汽车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规划、整合、发展上游配套企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开展锂电子电池隔膜、正极负极等关键材料、电池管理系统等动力电池技术,大功率永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等电机技术,整车控制系统、混合动力多能源管理系统等电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中山大学东莞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核心产品开发服务。积极参与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选取部分城巴路线、松山湖、常平镇等若干区域开展新能源公交车、出租小汽车的示范运营。
3、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贯彻落实《东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东莞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等政策,加强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薄膜太阳能光伏基地、东莞市(麻涌)南玻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等3个市级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资源向基地加速集聚,形成产业规模优势;加快推进晨真1500MW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日投产增效;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价值链条整体提升,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应用,拓展下游应用市场,以应用带动上游产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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