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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


  (六)计划生育

  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1.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5分;

  2.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5分。

  (七)在莞投资纳税

  1.个人在本市内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满1年,且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实收资本为依据,满10万元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0分;

  2.个人近3个年度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000元2分,可合计国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

  (八)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的,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近5年在莞进行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千元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如申请人曾进行志愿服务或志愿者服务的,可按相应标准累计积分。

  (九)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十)加分

  1.在本市拥有家庭人均(家庭人员以户口本为准)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的自主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3年内的,10分;3年以上的,2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近5年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本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原劳动部门)主办或与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多项不累加),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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