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问题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流通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加大抽检后处理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市场等开办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卫生餐具行为,严厉打击无照餐具集中清洗消毒黑窝点,规范餐具集中清洗消毒行为。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2.药品和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
(1)药品打假专项行动。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严厉打击在药品、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物质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非法使用未经批准的新原料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销售的行为,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和查处工作,实施违法广告药品停止销售的行政措施,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商、媒体的责任。
(2)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美容美发美体店、洗浴中心、足疗等经营场所使用假冒伪劣日化用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取缔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黑窝点。
3.酒类产品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酒类经销主体清查。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推行酒类产品流通随附单制度。加强对酒瓶及其包装物收购的监督管理,防止空酒瓶及包装物被不法分子用于制售假酒劣酒。
4.食盐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劣质盐、工业盐和不符合食盐质量标准的盐产品冲击食盐市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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