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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第七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企业、个人将获市政府颁发奖牌留念。

  (二)认捐方式

  认捐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前往认捐点(设在省渔政

  总队清远支队,即小市北江三路清远渔政码头)办理认捐手续,

  也可以电话预约认捐(电话:3860777)。认捐金额由清远渔政支

  队开具财政统一收费票据。

  (三)认捐时间

  2012年4月16日至5月26日。

  (四)放生现场和放生方式

  放生现场:市组织的放生现场分别设在市区北江三路市渔政

  码头及连江西牛水利枢纽大坝坝区。

  放生方式:在市区放生现场,市政府组织放生启动仪式,启

  动仪式后其他县(市、区)放生点分期分批进行放生。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增殖放生活动顺利进行

  根据国务院《中国水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江河的增殖放生活动需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确保放生水域生态安全性,严格控制放流品种和来源。为此,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宁担任,副组长由市农业局局长张秋生担任,成员由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及协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生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方齐强副支队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市渔政支队渔政人员。

  (二)明确分工,抓好增殖放生活动筹备工作

  1.市农业局、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抓好认捐活动的宣传发动和认捐等工作。

  2.市教育局负责发动全市学生积极参与。

  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发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将目前的宗教放生活动纳入本次活动,规范放生品种和放生形式。

  4.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发动与北江水质有直接关系的企业参与。

  5.市旅游局负责发动各旅游点(公司、企业)参与。

  6.市总工会负责发动企业工会及职工参与。

  7.团市委负责发动全市共青团员参与,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现场工作和青年摄影协会参与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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