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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市基层平台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市成立“清远市基层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陈建华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张玉兰副秘书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梁思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邵军副局长、编办周晓兰副主任、发改局陈锡其调研员、国土局莫俊峰副局长、住建局邱泽军副局长、规划局黄虹副局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谢万成副局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谢万成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经费保障。一是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及工作正常经费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预算安排。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及工作正常经费由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解决。二是建设经费保障。市、县财政负责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和建设经费的支持,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及时纳入预算安排,对所应支付的资金和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同时要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免收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

  (三)明确职责。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基层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验收和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当地基层平台建设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规划实施情况的验收和考核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基层平台建设的实施和督导工作,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负责指导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人员招聘和培训,优化人员结构,制订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聘用资格,完善聘用办法。此项工作应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市编办负责完善机构的职能。结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合相关资源,完善基层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当地实际定编定岗合理配置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此项工作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资金审核、管理工作,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及平台建设所需的资金拨付。此项工作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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