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阳江市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人居环境,是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宜居城乡和名镇名村示范村以及市委对农村整治“三无五有”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推进村庄净化、美化、绿化和道路硬化,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三无五有”,即无垃圾乱堆放和污水横流、无断壁残垣、无乱搭乱建,有统一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保洁队伍、有清洁设施、有经费保障,做到“五提升”,即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把全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富有特色、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村庄。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组织、村民广泛参与。各级政府是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村庄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村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2、规划先行,科学整治。坚持先规划后整治的工作方针,按照规划分步推进整治工作。要按照我市目前正在进行的以行政村为主统筹周边相连自然村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名镇名村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编制村庄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以及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把村庄出入口、村内水系、基础设施、公共活动场所、村委行政中心、商业卫生中心、学校幼儿园、主次干道两侧、名人名居、公共停车场以及其他重要场地等作为整治节点和重点,挖掘地方特色,科学制定整治和建设方案,引导村庄整治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