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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15年,阳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实现每个县(市)都有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收运处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50%的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好以中心镇为中心的分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每个村庄建成一个以上的符合卫生标准的密闭式垃圾收集屋。市区家庭、单位基本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40%;初步建成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到2016年,市区建成新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阳江市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为江城区、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以及阳东县的东城、雅韶、红丰等三镇提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

  到2020年,所有的城区、80%的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成熟完善。到203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范围实现全覆盖,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导。市区和各县(市、区)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设施的规模、布局和用地,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在经批准生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并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和防护距离,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规划部门在审批有关规划或建设项目涉及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时,须先征求垃圾处理主管部门意见。

  (二)采取措施,促进源头减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垃圾产生量。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积极鼓励广大群众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利用购物用具,大力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三)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行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观念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完善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对全市有害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管,积极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工作。

  市区新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必须符合垃圾分类收集功能需要,配置有害垃圾暂存间、可回收物暂存间和不可回收物暂存间等,并配套相应的分类运输车辆;新建的阳江市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采用多种处理工艺对分类的垃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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