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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政府提出“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这一核心任务,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作为城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突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0%。市区完成奕垌垃圾处理场续建工程;阳西县垃圾填埋场须早日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在试运行结束后须尽快通过省的验收;阳春市、阳东县要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前期建设工作,并力争在2012年内动工建设;继续完成其余7个镇级垃圾中转站(阳春市3个、阳东县2个、阳西县2个)建设任务,实现每个建制镇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中转站并投入运营;完成 2525个村庄垃圾收集池(屋)建设工作(阳春市1200个、阳东县400个、阳西县740个、江城区100个、阳江高新区85个),做到除阳春市之外各县(区)每个村庄基本上建成一个以上的标准生活垃圾收集池。逐步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范围由城区向周边村镇延伸,25%的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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