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险协会商同有关保险公司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调查和总结
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收集汇总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市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单位尽快恢复本单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消防、建设、市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县城所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构、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组织方案如下表:
应急队伍资源及组织方案
| 先期处置队伍
| 第一支援梯队
| 第二支援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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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抢救队伍
| 地震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 市地震救援队(当地驻军、武警)
| 国家、省和邻市地震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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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抢险队伍
| 当地抢险队伍
|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 邻市抢险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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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 消防部队
|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 邻市消防及特种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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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护队伍
|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 军队、武警医疗队、市医疗队伍
| 其它后备医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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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 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 省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 邻市现场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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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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