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国家专项规划内的望江狮水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重点对水闸结构、地基基础、闸门、启闭设备等进行除险加固。
6.内涝整治工程(水利部分)。治理涝区45个,主要建设排涝泵站、水闸、主干排水渠和截洪渠等,使重点涝区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涝标准。
7.主要江河防洪工程。实施梅州大堤(南堤、西堤)除险加固达标工程、列入广东省重点江海堤围除险加固规划的万亩堤围(待省确定)等重点江河防洪工程建设。建设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梅南水利枢纽工程和“两县八镇”小型水库工程等。
(二)投资匡算。
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共涉及项目387宗,投资匡算156.41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95亿元。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共64宗项目,总投资16.91亿元。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93条,总投入治理经费49.97亿元。
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共7个县(市、区),总投资0.48亿元。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138宗,总投资6.73亿元。
5.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工程共1宗(望江狮水闸),总投资0.74亿元。
6.内涝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实施涝区治理45个,总投资为0.78亿元。
7.主要江河防洪工程39宗, 总投资80.8亿元。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启动实施(2011年7月-12月)。
1.动员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汇编形成全市治洪治涝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适时召开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在与省签订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市与县、相关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
2.启动实施。2011年汛末启动建设,首先启动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地方积极性高的治洪治涝工程建设。完成5宗中小河流治理近期建设试点项目、5个山洪灾害防治县(兴宁、梅县、大埔、丰顺、五华)非工程措施,启动2条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试点,启动一批地方积极性高的内涝整治试点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初见成效(2012年-2013年)。
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中小河流治理等防洪薄弱突出环节建设,力争完成“十二五”期间投资和建设任务的70%。2012年完成梅江区、蕉岭县2个县(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到2013年,全面完成29座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107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1条中小河流、8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及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涝区治理19个;完成1宗中型病险水闸(望江狮)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梅州大堤(南堤、西堤)除险加固达标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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