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到2015年,完成国家专项规划并明确时限完成的20条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16宗小流域治理及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完成45个涝区整治工程建设;完成梅州大堤(南堤、西堤)除险加固达标工程和“两县八镇”15宗小型水库建设;梅南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全面铺开并力争初步发挥效益。

  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内涝整治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重点消除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着力提高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区、易涝区防洪除涝能力。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处理好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协调流域与区域防洪除涝建设。三是坚持科学治理,人水和谐。妥善处理防洪除涝与河湖生态保护的关系。四是坚持遵循规划,加快建设。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五是坚持强化管理,注重效益。严格项目审批,建管并重,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实施步骤

  (一)建设内容。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专项规划内的集雨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64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划分为城区防洪、乡镇防洪、农田及乡村防护等,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堤防护岸加固建设、河道清淤疏浚、排涝工程等。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在《梅州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框架内,结合我市的“十二五”规划,对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和山洪地质灾害的93条小流域实行以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水污染防治以及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建设为主的综合治理。

  3.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8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由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山洪灾害普查,划定山洪灾害安全区、防治区、危险区,确定临界雨量和警戒水位等预警指标,建立水雨情监测系统,搭建监测预警平台及预警系统,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组织和责任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等。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2宗中型水库、29宗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107宗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对病险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等主要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