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进一步完善中心镇办事大厅建设。全市25个中心镇办事大厅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要着力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重点做到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规范、制度健全、持证上岗,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业务下移,有效发挥中心镇办事大厅在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阶段:2011年底前完成15个镇(街)平台建设任务。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兴宁市福兴、新陂、宁新镇(街),梅县城东、水车、丙村、梅南镇,平远县大柘镇,蕉岭县文福镇,大埔县洲瑞、百侯、西河镇,丰顺县汤南镇,五华县转水镇等15个镇(街),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平台的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2012年6月底前完成59个镇(街)平台建设任务。梅江区西郊、金山街道办事处,兴宁市兴田、合水、黄陂、黄槐、刁坊、径南、新圩、永和、叶塘、龙田、石马、罗浮、宁中、罗岗镇(街),梅县程江、石坑、梅西、南口、扶大、新城、西阳、松口、桃尧、隆文镇(办事处、高管会),平远县热柘、中行、差干、东石、长田镇,蕉岭县蓝坊、三圳镇,大埔县银江、大麻、三河、光德、桃源、青溪、大东、枫朗镇,丰顺县汤西、埔寨、建桥、潘田、黄金、砂田、大龙华、八乡、龙岗镇,五华县岐岭、郭田、河东、长布、潭下、棉洋、横陂、梅林、龙村镇等59个镇,2011年底前应落实建设用地并上报建设方案,2012年1月初开始动工兴建,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13个镇(街)平台建设任务。梅县白渡、大坪、石扇镇,平远县河头、上举、泗水镇,蕉岭县长潭、南礤镇,丰顺北斗镇、埔寨农场、小胜镇,五华周江、华阳、双华镇等14个镇,应于2012年6月底前落实建设用地并上报建设方案,7月初开始动工兴建,2012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从而全面完成全市113个镇(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四、建设要求
(一)统一机构名称。镇(街)服务机构统称为“XX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行政村、社区的服务机构统称为“XX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全市镇(街)、村(社区)服务机构全部统一公共服务标识。
(二)统一服务场所建设标准。镇(街)服务机构办公和服务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设置对外的多功能综合服务窗口,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