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6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0〕74号)的要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深化实施“双转移”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就业优先,加快推进镇(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到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13个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延伸到最基层,确保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为使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