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目标任务。
计划进行面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平方公里,总投资320万元。计划完成工程量:营造水土保持林800亩,种草200亩,工程措施修筑谷坊15座,建拦沙坝4座。
2.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
(1)资金来源。结合水土保持其他工程建设任务,争取省级财政资金为主;市、县级财政及其他渠道资金为辅。
(2)时间安排。上半年主要完成工程措施的建设任务,5-9月份完成林草措施的配套。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具体任务。
1.配合相关单位抓好开展以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为主题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
2.抓好城区绿地绿化建设,公园绿化和建设城镇规划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业、民居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化工作。
3.认真宣传和贯彻城市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规章,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坚决制止和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滥伐城市树木和破坏城市绿化的各类违法行为。
4.把好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核关,保证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按规定比例落实。
5.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借助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发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的重大意义,使全市人民形成保护绿色生态和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的共识,迅速掀起“绿满梅州”大行动高潮。
(二)明确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市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教育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绿满梅州”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保“绿满梅州”大行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开展以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为主题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美化标准和具体措施,每年组织一次绿化、美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落后的单位给予批评促进。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单位和居民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架空层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
(四)加强质量管理。要把提高绿化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一要种活,二要管好,确保“绿满梅州”大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科学规划,严格按规划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兑现奖惩;要落实管护措施,提高义务植树、四旁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做到种植一片、管住一片、成活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