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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和省、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保持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加强对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纠风部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涉及民生公共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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