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公用事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银监分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惠州供电局、市城市燃气总公司、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五)实施“固本”工程。
  1.建设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借鉴河南三级纠风网络建设经验,按照“依法监督、规范运行、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惠城区、大亚湾开发区试点推进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建设,构建县(区)有纠风办、乡镇(街道)有纠风工作组、行政村(社区)有纠风监督员的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延伸纠风工作触角,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群众监督和畅通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惠城区政府纠风办、大亚湾开发区纠风办。
  2.建立纠风工作绩效考核。以《惠州市反腐倡廉纠风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为基础,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纠风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市直纠风工作有关责任部门以及县、区纠风部门进行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名列前3名县、区纠风和市直纠风部门进行通报表彰。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纠风办。
  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完善纠风工作机制,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工作力量,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发挥职能作用,实施有力领导。惠城区和大亚湾开发区要按照县(区)有纠风办、乡镇(街道)有纠风组、行政村(社区)有纠风监督员的模式,做好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三级纠风网络。
  (二)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工作刚性。对重点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组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其他工作也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提高纠风工作的刚性,每年曝光一批不正之风问题,坚决查办损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益的不正之风案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