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惠州银监分局。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公司、中国银行惠州分公司及其他商业银行。
3.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公安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
4.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实现互联互通,防治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
5.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清理学校招生和收费规定,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幼儿园收费行为和教辅资料收费等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从2012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办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承诺制、考核制、流程制、警示制”机制,完善校长收费政策考核、教育收费挂牌督办、教育纠风警示宣誓、教育收费释疑咨询、收费信访投诉通报等监管制度,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
6.深化强农惠农工作。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纠正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等违规问题,防止利用“一事一议”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围绕全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托科技手段,开发电子监察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把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基金等涉及民生的资金纳入常态化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防止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并真正惠及民生。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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