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惠府办〔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核心任务和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做好保持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惠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惠民”工程。
1.加强对中央、省和市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纠风部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和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保护和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采取巧立名目、变换名称等手段强行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农业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