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及流行性传染病。
3.考生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考生出现严重的违纪作弊行为。
5.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四)失泄密应急措施。
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工作条例》的规定,采用先进的运输装备技术运送试卷,由公安、武警、保密局、教育考试中心等部门人员和警车押送,增强试卷运输、保管的安全性,提高试卷失密、失窃的预警能力。
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保密室做到24小时有两名值班人员值班(其中一名是公安人员),保密室的内门和试卷箱的钥匙分别由2名保密员共同保管;参与保密工作的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并签订岗位责任书;保密室安装监控设备和110报警系统,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和录制,监控设备与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实现互联互通。试卷一旦出现失窃、泄密的严重事件要立即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紧急措施:
1.有关职能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泄密可疑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在一定范围进行隔离调查,并尽快上报。
2.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公安交警检查过往车辆和行人。
3.市信息、无线电管理部门,包括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部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监测,防范和阻断不法分子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
4.宣传部门严格按照普通高考和中考宣传工作要求进行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失实和渲染报道,维护社会稳定。
5.做好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维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普通高考和中考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工作,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公平、公正的普通高考和中考考试环境。
(一)齐抓共管,综合整治,主动协调,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工作;要在建立普通高考和中考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按照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完善我市普通高考、中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创建普通高考和中考安全、公平、公正、诚信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严肃、认真、负责地对待普通高考和中考每个工作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在制度上落实到位,在措施上落实到岗,在责任上落实到人。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考、中考监考员工作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招生考试过程的督查制度,制定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我市普通高考、中考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