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财政局:足额划拨招生考试专项经费,满足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保障考试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区财政局做好相关工作。
(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派出无线电信号监控车,做好考场周边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及屏蔽,防止高科技手段作弊,及时封堵和删除对考试有害的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督促指导各县、区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考点周围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确保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环境的安静,为考生提供和谐、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督促指导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好相关工作。
(八)市卫生局:做好考场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考试期间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中毒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督促各县、区卫生局做好相关工作。
(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生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考场食堂和考场周边饭馆的食品卫生进行巡查及指导,防止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督促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工作。
(十)市环保局:普通高考、中考考前半个月和考试期间,对各类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制措施,为考生提高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建筑工地边界外200米范围内有住宅的,不得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以外时段施工作业;二是考场周围3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考试时段内暂停施工作业;三是考试时段内对其它噪声源实行临时管制。督促指导各县、区环保局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规范信息报送审批手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诚信考试教育,重点宣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市城管执法局:对考场周边和出入口道路的摊点进行整顿,确保各考点环境安静、出入口道路畅通;督促指导各县、区城市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变化情况;考前一星期向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持续提供天气预报信息,考试期间保证每天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报;督促指导各县、区气象局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切实做好考场以及考生食宿地点通讯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考试期间通讯线路的畅通。
(十五)惠州供电局:做好考场的供电线路维护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场以及考生食宿地点的供电安全;随时做好电路应急抢修准备工作,配备好考场广播系统的应急电源,确保考场正常用电;督促各县、区供电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市自来水总公司:切实做好考场和考生食宿地点的自来水供应工作和供水管道的应急检修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供水;督促各县、区自来水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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