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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医疗机构调整抗菌药物购用目录时填写;
  2、申请时,请将原购用抗菌药物备案表及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附后。
  3、此表一式两份,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各持一份。

  附件5:
  江苏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超规格采购审批表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代码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抗菌药物品规

品种

剂型

规格

 

 

 

 

 

超常规采购情况说明

 

医疗机构意见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量超过规定时填写;
  2、申请时,请将原购用抗菌药物备案表附后。
  3、此表一式三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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