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和评选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内教研字〔2011〕4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精神,决定对全区高校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同时评选确定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中期检查范围为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全区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3号)所确定的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中期检查工作以原二级学科口径(其中内科学和外科学按三级学科口径)进行。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学科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与基础条件建设情况,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效益分析。
2.学科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学科管理情况。
3.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4.下一步学科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中期检查方式和工作程序
中期检查工作以高校自查和自治区专家组检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高校在对本校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2008-2010年各年度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科的建设工作作出评价。各学科要全面总结几年来的建设情况,提交《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工作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进行实地检查。
召开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重点科学和培育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参加的汇报会,听取抽取的各自治区重点科学和重点培育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关于本学科建设的简要情况汇报(每个学科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深入院系所对部分学科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察看学科的主要软、硬件:本学科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自查材料;学科队伍建设材料;承担科研项目的任务书或批文、取得教学和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部分研究生学位论文;主要教学科研基地、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图书信息资料等;学科管理文件等档案资料,深入了解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专家组对学校反馈检查意见,重点指出学校在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加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中期检查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各高校应于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自治区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自查工作,并同时向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和学科《中期检查报告》。学校自查报告和各学科《中期检查报告》一式十五份(A4普通纸双面印刷装订)。同时,要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中期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督促各方面不断加大对重点学科的投入, 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提高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使重点学科建设真正发挥在高校发展中的龙头和核心作用。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同时要讲求实效,减少中期检查工作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过度影响。
二、关于评选确定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为了加强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的针对性,提高建设效益,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在加强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的同时,评选确定一批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按照国家重点学科的标准和要求进行2-3年的重点投入和建设,使若干优势特色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的自治区重点学科,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急需的学科。国家或自治区级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经评审已符合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基本条件和要求的,也可以申报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2.学科基础好,学术影响大,整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国内同学科中处于先进行列,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为一级学科的或所在的一级学科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优先成为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3.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培养的毕业博士生和硕士生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就。2008年以来本学科有博士生学位论文取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和提名奖,或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本学科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经评选可优先成为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4.建设成效显著,科学研究水平较高。2008年以来本学科成员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或者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励,或者获得3项及以上自治区科技奖和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以上奖励;目前承担较多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较多科研经费支持;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支撑。
(二)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评选程序
1.申请学科按照基本条件提交申请报告书,学校进行初审推荐,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相关材料。
2.自治区组织专家组,在对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进行中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申请学科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提出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建议名单。
3. 建议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名单。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高校务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项目学科的申请报告书(一式15份,A4普通纸双面印刷装订)和学校推荐意见报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0471-2856603、2856606
电子邮箱:nmg_xwb@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5号,邮编010011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样式)
学科名称:
学校名称:
2011年10月
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自查总结(提纲)
1.学科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落实情况。学科主要方向、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与基础条件建设情况,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效益分析。
2.学科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学科管理情况。
3.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4.下一步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
学科建设中期检查简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制表
2011年10月
填表说明
一、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标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填写;一级学科、所属学科门类名称及其代码按国家新颁布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其中,内科学和外科学二级学科按以下方法表述为三级学科:如内科学(消化系病)、外科学(普外)等。
二、本表统计内容应确属本单位和本学科,内容必须属实。统计时间严格界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三、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人员(“本学科人员基本情况”、“学科方向”)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校的本学科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兼职人员的有关情况可以在“总结报告”中予以适当反映)。人员年龄按2011年6月30日计算。
四、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由本学科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五、除教学成果奖外,同一完成人(或负责人)的同一科研项目和成果,一律不得在不同学科“简况表”中重复使用。但可以在“总结报告”中予以适当反映。
六、本表中填写的各项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七、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填写。
八、本表填写的数据不得超过限报数额,不得增加内容。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
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基本数据
项目
| 统计起止时间
| 基 本 数 据
|
基本状况
| 2011.6
| 博士点 个,硕士点 个
| 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个
|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 个
| 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个
|
学术队伍
| 2011.6
(在编 人)
|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人
|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人
|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人
| 博士生导师 人,硕士生导师 人
| 具有博士学位 人
| 具有硕士学位 人
|
科
学
研
究
| 2008.1~2011.6
| 发表论文
共 篇
| 在学术刊物
发表 篇
| 在学术会议
发表 篇
| SCI、EI、ISTP
收录 篇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 篇/年·人
|
出版学术专著共 部
| 出版译著共 部
|
获国家级奖
共 项
| 获省部级奖
共 项
| 获教育部高校
人文社科奖
共 项
| 获其他科研奖
共 项
|
获得发明专利
共 项
| 科研成果转让
共 项
| 科研成果被采用
共 项
| 直接经济效益
万元
|
2008.1~2011.6
| 期间拥有科研经费合计 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 万元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 万元/年·人
|
2011.6
| 目前承担科研项目共 项
| 其中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 项
| 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 项
| 国防科研
项目 项
|
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经费合计 万元
|
教学与
人才培养
| 2008.1~2011.6
| 招收博士生合计 人
| 授予博士学位合计 人
|
招收硕士生合计 人
| 授予硕士学位合计 人
|
招收本科生合计 人
| 授予学士学位合计 人
|
2008.1~2011.6
|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 项
| 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 项
|
出版教材(教学用书)共 部
|
工
作
条
件
| 2011.6
| 拥有专业实验室面积
合计 M2
| 拥有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合计 台(件)
| 仪器设备值
合计 万元
|
本学科中外文藏书合计 万册,拥有中外文期刊 种
|
2008.1~2011.6
| 投资仪器设备费
合计 万元
| 用于购置本学科图书经费合计 万元
| 用于改善本学科工作条件的其他投入合计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