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咸宁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为确保咸宁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指导未来五年(2011- 2015年)咸宁市消防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咸宁市消防工作简要回顾和当前形势分析
(一)工作成效。“十一五”以来,咸宁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较好地完成了以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一是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市和县(市、区)政府均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任期目标,将消防责任制考评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市和县(市、区)两级均已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二是初步建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机制建设、消防监管法制化建设、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建设和社会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建设”为目标的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新模式;三是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持续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连续16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四是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宣传手段、方法、产品不断更新,全市建成3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接受宣传教育群众15余万人。“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部队共接处警5595起,其中火警3127起,抢险救援1058起,社会救助901起,出动车辆7763辆,出动警力47698人,抢救被困人员2077人,疏散被困人员16993人,抢救财产价值45142万元。
(二)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服务咸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不力;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和灭火救援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形势。“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咸宁发展的黄金时期。大量重点工程项目将全面进行建设,消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日益增加,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火灾隐患潜在点相应增多;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公民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日益增强,消防工作必将面临重要的创新转型期。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