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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5.信用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越来越优。“ 十一五”期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投融资环境不断优化。到 2010年末,全市共有 37.96万农户被评为信用农户, 69个乡镇被评为信用乡镇,信用农户的贷款证发放率达到 95%,在授信额度内贷款满足率达到 97%。建立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1万户,未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0.2万户,培植 A级以上信用企业 486户,创建信用社区 26个,发放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0.42亿元。市场保险体系服务网络和风险预警系统及信用评价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连续 8年被评为湖北省“ A级金融信用市”, 6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湖北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

  (二)主要问题。

  1.金融产业发展不成熟,结构不平衡。 “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和产品体系均有了长足发展,但金融作为一个产业的成熟程度偏低,社会金融风险意识不足、市场总体规模偏小、金融创新能力有限、高端增值产品缺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同时,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缓慢,融资渠道单一,没有一家企业上市融资,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识不强,产业基金发展滞后,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机构较少,融资能力偏低。

  2.金融产业开放程度不高,竞争能力不强。 全市外资银行只有 1家,外资保险公司尚未进入,金融业规模、效益水平在全省还处于较低层次;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盈利手段单一、竞争力不强;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较重,资本实力较弱,管理机制不活,信贷资产结构不合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够;保险业赢利能力不强,保险品种单一,经营压力较大。

  3.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偏低,信贷资产规模偏小。 由于不良资产剥离和不良贷款核销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一直较低,到 2010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仅 52.2%。同时,“十一五”期间,虽然全市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增长的幅度较快,但由于信贷资产规模基数较低,同全省其它市州相比,我市信贷规模占比仍然偏小,全市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增长的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4.信用体系基础比较薄弱,潜在金融风险仍然存在。 “十一五”期间,全市信用等级不断提升,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仍然偏高。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市部分行业和企业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增长较快,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三)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1.全市经济快速发展,为金融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咸宁市是武汉城市圈核心城市之一,是中部地区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中等城市。 2010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 520.33亿元,完成“十一五”计划目标的 158.2%,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 15.9%,增幅居全省市州第 3位。近年来,全市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经济发展正步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通道。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发展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市场基础和体制基础,同时,也为金融业的发展拓展了市场空间。

  2.区域优势得天独厚,为金融产业振兴带来了良好契机。 咸宁位居武汉、长沙、南昌三大省会城市“金三角”经济区地理中心,处在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大改革试验区的结合地带,随着国家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进程明显加快,经济发展的前景很广、潜力很足,经济增长预期为金融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产业的长远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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