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2011年9月13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咸宁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金融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促进全市金融产业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步伐,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基础与条件
(一)产业现状。
1.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越来越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种类逐步健全。到 2010年底,全市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12家,分支机构 264家。 5年来,美国花旗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黄石银行和吴江村镇银行先后在咸宁设立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开业,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4家;保险主体 19家,各级营业性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含乡镇) 229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 1家,分支机构 59家,兼业代理机构 66家;证券营业部 1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14家,注册资本 4.54亿元。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体系。
2.金融资产高速增长,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 到 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433.31亿元,贷款余额 226.19亿元,分别是 2005年末的 2.75倍和 3.03倍。“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机构坚持信贷资源向支柱产业集中,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覆盖,信贷服务向园区企业优化,先后组织开展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行长行、园区行等银企信贷对接活动,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一五”期间,金融机构信贷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信贷增速超过 GDP增速。到 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541.5亿元;证券交易量 714.42亿元,证券化率 1.4%,投资者开户数 2.8万户;全市保险业完成保费收入 12.8亿元,保险业资产总额 8.06亿元,保险深度 2.56%,保险密度 460元。“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46.6%。
3.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越来越全。“ 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机构 充分利用表内和表外业务两种信贷资源, 大力发展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企业银行、理财服务等业务,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产品,积极 开发信托产品、信贷理财产品等非信贷融资工具,探索动产抵押、权利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关联企业担保等抵押工具, 发展贸易保理融资、贴现、再贴现等票据融资业务。 到 2010年底,开发金融创新品种 32个,贷款余额达到 54.29亿元。 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6.92亿元,办理贴现 33.12亿元, 开办贸易融资业务 2.9亿元,办理保理业务 0.37亿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 1.08亿元。
4.金融风险逐步降低,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越来越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风险进一步弱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实现“双降”,到 2010年底,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 10.28亿元,比 2005年末减少 2.89亿元,下降 21.94% ;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 4.53%,比 2005年末下降 32.86%。金融机构实现整体盈利,到 2010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 5.04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业运行平稳,无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