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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市农民技能培训协会和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作用,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在农资、棉花、茶叶、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优势领域,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产品购销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科技咨询、中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努力搭建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配送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与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对接,尽快形成县、乡、村(社区)三级便民综合服务体系。

  (五)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要求,合理调整基层社建制,优化网点布局,创新机制,壮大实力,努力把基层社打造成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体,构筑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积极开展资产重组,按照经济区域重点培育一批中心社,率先办成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改组改造资产少、实力弱的基层社,通过盘活资产,提高运营效率,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服务功能。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替代已经破产、解散、功能退化的基层社。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继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医药、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市、县两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切实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组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授权经营管理社有资产,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要坚持开放办社,打破所有制、地域和层级界限,实行系统上下、内外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促进供销合作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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