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开展医疗急救与卫生应急行动。建立全市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中心,120急救网络在农村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建立灾害卫生应急体系,加强灾害卫生应急现场培训和模拟训练基地建设,加快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畅通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害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加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演练。
18、积极发展健康产业。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培植和发展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私人医生、健身服务、健康咨询和调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振兴中医药产业,鼓励、扶持和造就一批以中药产品、保健品、健康产品为主体,具有黄冈中医药特色的产业。
三、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健康黄冈”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医改目标管理,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本地区本部门“健康黄冈”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健康黄冈”建设工作计划,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基础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志愿者队伍,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体系,推动“健康黄冈”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对卫生的投入,提高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涉及“健康黄冈”建设的项目,由各级发改部门列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安排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各级政府按人均1元,安排“健康黄冈”建设工作经费,用于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健康指标的监测评估等工作。对城乡公共文化、卫生、体育服务等“健康黄冈”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稳步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五年初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2011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2012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2015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黄冈”建设持续健康开展。
(四)严格督导考评。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府对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各级爱卫办每年对辖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进行分类和排位。市爱卫办每年公告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结果,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评定为市级文明城市(镇)或文明单位的,必须先获得市级卫生城市(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健康黄冈”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市电视台开设健康频道,市广播电台和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健康黄冈”建设,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