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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农业局:加强农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一建三改工作,指导新农村清洁家园工程,指导做好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等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安全利用,减少面源污染;与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寄生虫病等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全市医药产业规划并指导实施。
  市商务局:加强指导集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和整治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开展噪声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以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厂矿、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和改造污染严重企业,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改善达标排放率。组织开展市级生态城市(镇、村)、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创建工作。
  市林业局:指导城乡国土绿化工作。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理控制人口规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抓好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好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保证避孕药具供应。
  市民政局: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将健康黄冈全民行动纳入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考核评比内容。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影视作品创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健康黄冈全民行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集贸市场卫生基础设施的完善,参与创建卫生先进集贸市场活动;做好工商登记发证中卫生许可的把关工作;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中,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领域食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
  市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经营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在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等级评定及复核的过程中,加强对全市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单位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卫生示范景区和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活动。
  市总工会:动员组织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健康黄冈全民行动,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有关规定的落实。督促各级企事业单位抓好职工健康体检工作。
  团市委:动员组织全市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健康黄冈全民行动,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与爱国卫生和防病宣传,组织开展健康黄冈全民行动志愿者活动和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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