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把健康黄冈全民行动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全市公民身体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活动内容;将环境卫生建设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配合做好健康黄冈全民行动的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健康黄冈全民行动涉及的重点项目,列入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医改工作目标,做好健康黄冈全民行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健康黄冈全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计划。
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活动;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行动,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12320”健康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在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和咨询,培育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母婴保健,加强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工作;配合市爱卫会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及卫生创建工作;承担健康黄冈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体育局:在全市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推广全民健身“一二一”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国民身体素质。
市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落实体育和健康教育课时,普及体育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体育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黄冈全民行动的宣传活动。组织创建健康学校。
市财政局:根据健康黄冈全民行动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经费,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强对健康黄冈全民行动经费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城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市园林局:负责城镇园林绿化,提高城市绿化率。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指导车站、码头和公路内河航道沿线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当地政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
市水利局:组织和指导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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