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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知领办〔2012〕12号)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全市各界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4月,广州市荣获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今年是我市推进《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011-2015)》的重要一年,也是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启动年,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落实“12338”战略,促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2年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激励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为我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2年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12年广州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紧紧围绕全市“12338”决策部署和《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011-2015年)》,以增创知识产权新优势为目标,着力加快提升运用和创造能力,着力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整合资源,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大管理”格局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调整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宏观指导、督察落实和分析上报工作,做好知识产权创造、执法保护、宣传培训、信息应用各项工作。要加强市重点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合作与联动,扩展工作平台,抓准重点项目。要加强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共同推动战略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观念,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单位职能,充分发挥工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扬“敢为人先”的广州精神,在改革创新中探索有效对策,破解发展难题,寻求质的新突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跟踪检查工作,把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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