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上报《广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函
(穗知函〔2012〕8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管函[2012]2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将《广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报上。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广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关于做好近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指导工作的函》(管函[2012]23号),为多层面、全方位展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喜人成绩,形成中央地方相互呼应的密集宣传效果,特制定广州市宣传工作方案,开展集中宣传。
一、宣传任务
(一)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准备相关宣传素材。
(二)在境内外开展广州知识产权工作的广泛宣传。
二、宣传重点
(一)广州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突出亮点
(二)广州知识产权保护的显著成效
(三)广州知识产权管理和政策引导的成功经验
(四)广州市企业、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
三、宣传安排
(一)4.26期间组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授牌仪式,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田力普局长出席,扩大示范城市工作影响面。
(二)4-6月集中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系列宣传:
1、在《广东科技报》开展以示范城市工作为重点的两个专版的宣传;
2、在香港《文汇报》进行专版宣传,提高广州知识产权工作的境外影响力;
3、在电视台播放专题宣传片;
4、在本地、中央报刊及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
(三)配合国家局、省局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专题片和宣传册等工作。
(四)指导区(县级市)开展示范城市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示范城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全方位、多层面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扩大示范城市工作影响力,共同推进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