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经省财政厅核准,省民政厅本级2011年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6539万元,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省民政厅依据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项目。根据《
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1.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13600万元。为了改变我省县级社会福利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差的局面,依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县级普遍建立一所集优抚保障、孤老供养、孤儿养育、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2011年重点资助了7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2.城市养老服务项目6020万元。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山东省开展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工作,资助了济南等5个试点市11家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建设和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优抚事业单位项目6100万元。为了改变我省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差、技术设备落后的现状,满足优抚对象康复、疗养、生活需求,资助了济南等11家市级优抚医院和3家省属荣军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市级社会福利院项目2980万元。为了满足城镇“三无”老人、残疾人养护和康复需要,资助了16市17家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
5.乡镇敬老院项目3495万元。为了加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保障五保对象供养、康复、照料工作,资助了16市95家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医疗救助项目3840万元。为了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保障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基本医疗需要,资助了16市城乡困难群众和财政困难县(市)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目。
7.城乡社区建设项目2565万元。为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内容和模式,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推动城乡社区建设,资助了16市201个城乡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8.儿童福利院项目2260万元。为了满足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生活、教学、心理矫治、医疗康复等基本救助服务需要,资助了16家市级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