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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语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诵经典爱中华”活动的通知


  3.实施推进:从6月开始,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和师生广泛开展普及性诵读活动;可以利用我国重要的节日,组织开展专题诵读活动。主办单位将组织省内著名诵读专家,深入各地各单位给予指导和辅导。

  4.成果展示:8月底9月初,各市、大企业、省委省直机关、省管企业、省教育系统在所属范围内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诵读节目。9月中旬,组织评委会对上报节目进行初选。初选产生的优秀诵读节目进入决赛。9月下旬,将举办全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决赛暨优秀节目展演。(整个展演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语委、省教育厅、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明办、济宁市语委、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广播电视台承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这次活动大赛奖项设置分为诵读类和吟诵类:1.诵读类: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若干名;2.吟诵类: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五、节目报送

  各市、有关企业、省委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办各推荐诵读优秀节目2-3个、吟诵节目1个,各市教育局推荐诵读优秀节目3-4个,吟诵节目1个,各高校推荐优秀节目1-2个、吟诵节目1个,以光盘形式报送到省组委会办公室。光盘为 WMV或AVI格式,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另以A4纸打印诵读单位(教育系统要写明学校、年级、班别)、姓名、诵读篇目及内容、参诵人数、配合形式等,随光盘一起寄送,电子版分别发送至省文明办邮箱82033920@163.com和省语办邮箱sdsywb@126.com。报送时间为9月7日,逾期视为放弃。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诵经典爱中华”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优秀文化、增强国民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也是先进文化建设的展示平台。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省里成立全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语委、省教育厅等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综合调研处,由主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各地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做到有方案、有落实、有成效。各地文明办要组织发动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积极参与,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诵读活动,推动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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