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监督
(一)管理监督。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抽查督导和评估项目市(州)的项目执行情况,并会同项目市(州)有关部门总结和完善实施方案。
1.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督导评估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经费管理、地方政策制定与落实、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情况和项目取得的效果等。省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督导。
2.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市(州)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依据,同时每年要至少组织2次市(州)级督导和评估。
(二)项目评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项目中期、末期完成项目评估报告和总结,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卫生部、财政部。
七、组织领导
成立省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隋殿军 省卫生厅厅长
李殿富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中正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成 员: 姚凤华 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柳 松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常 预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主任科员
林天慕 省卫生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八、时间安排
1、各市州报送拟招聘执业医师申报计划表:6月10日-6月20日;
2、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6月20日;
3、各地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6月30日-7月30日;
4、专业知识测试:8月。
5、通过人员面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待定。
九、有关要求
此项工作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试点项目地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评估。要成立项目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意见和执行方案,及时开展试点项目各项工作。
(二)招聘指标获得批准以后,参加项目试点的市、县卫生部门要对招聘项目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海报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广告,讲明招聘工作的政策、意义,动员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积极应聘,按计划完成招聘人数。
(三)项目试点县卫生局要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认真填写《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每所乡镇卫生院可招聘2名执业医师(按需求程度排序)。省卫生厅研究确定招聘单位,并按申报排列顺序优先安排招聘人员。《统计表》务必于2010年6月20日前汇总上报省卫生厅人事处(附电子版)。
附件1: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 区
| 招聘名额
|
1
| 长春市
| 8
|
2
| 吉林市
| 6
|
3
| 延边州
| 4
|
4
| 四平市
| 8
|
5
| 通化市
| 10
|
6
| 白城市
| 4
|
7
| 辽源市
| 4
|
8
| 松原市
| 6
|
9
| 白山市
| 4
|
10
| 长白山管委会
| 1
|
| 合计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