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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l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切实发挥气象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2号)、《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355号)精神,现就我县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气象灾害发生十分频繁,气象服务工作面临长期严峻挑战。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等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而且我县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农村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不健全,气象灾害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此,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针对气候变化的新趋势、新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

  二、明确气象为农服务的目标任务

  围绕减轻农村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着力提高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全面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三、加强气象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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