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酉阳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3-4年的努力,使全县38个乡镇、34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完小、民办学校),具备标准的学校食堂及适用的学校伙房,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供餐环境,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对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元/天/人的营养膳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小学生4元/天/人、初中生5元/天/人的生活补助。
(二)统筹资金,改造学校食堂或学校伙房,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三)规范供餐方式,制定营养菜谱,加强营养指导。
(四)强化学校食堂监管,严格食品供应准入,确保食品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2012年,全县34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完小、民办学校)中的104所学校利用标准食堂实行学校食堂供餐,235所学校利用临时改造的食堂或伙房实行学校食堂供餐,5所学校实行托餐;县财政统筹安排1942万元专项资金,对16所单设中学食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面积为16183平方米;临时聘请营养师,制定营养菜谱,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启用全市统一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资助经费管理,实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