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省交通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建设任务繁重,同时面临“大部制”机构改革,城市公交、出租车及民航机场安全生产和空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整合划入,使交通运输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做好2009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深远。200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抓住“基础、管理、监督、预防”四个环节,树立“强基保安、强管促安、科技兴安、依法治安”的理念,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构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抓整治,落实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继续实施以公路“安保工程”为载体,以危桥险段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四是继续开展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专项整治;五是继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有利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推进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的深入。
二、夯基础,把气力下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上
(三)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行政首长负责;其他领导要继续推行“一岗双责”制,将安全生产责任与行政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三是落实行业依法监管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
安全生产法》和《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部门依法监管”职责,规范管理,依法监管;及时总结推广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和有效指导的成熟经验;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基础工作。四是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行业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