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推荐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工作一线,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做好评选工作。激励全县人民弘扬劳模精神,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推荐工作,成立重庆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石强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石志明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人力社保局、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经济信息委、人口计生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农委、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工商局、工商联、报社、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推荐评选范围
在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社会各阶层人员。
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厅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市管干部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但在评审过程中过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声誉。
(三)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乡统筹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