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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发〔201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汛前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

  (一)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要以2011年地灾排查情况为基础,组织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逐点检查,并建立台账,提出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确定监测和防治重点。

  (二)及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根据汛前调查成果,结合气象预报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在4月底完成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划定重点防范区域,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确定的重点监控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及各相关部门责任人和联系人,其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长期有效。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一)完善县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管理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以县为主导、乡镇为主体、村组为基础,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防治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群测群防工作方案,明确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村(居委会)组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村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协管员,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

  (二)创造条件,积极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积极组建群测群防监测站,落实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加强群测群防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乡镇要成立地质灾害监测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落实专人处理好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定点、定人、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做好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内的村或有隐患点的村要成立监测组,由村长任监测责任人,并选定灾害点附近居民作为监测人,负责该村组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

  (三)做好“两卡”发放工作。“两卡”内容应根据实际规范填写,4月底前发放到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人员手中,发放时要告知其“两卡”的主要内容,并让当事人确认签收;当事人签收后直接将避险明白卡张贴在受威胁户居住房屋的大门上。“两卡”一式两份,当事人执一份,基层国土所备案一份,并将“两卡”发放台帐汇总后报送县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不得因过去曾经发放过“两卡”、灾害点没有变化为由而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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